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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民工买票被拘夫妻被禁止见家属 专家称是错案(2)

时间:2013-01-21 11:0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代购最多是超出经营范围 17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接受微访谈时,直言这个案件是错案,并指警方此举是为保护那些代办点市场,是在保护垄断。他还提出,在火车票实名制后,倒票之说即已不能成立。两夫妻对

  “代购最多是超出经营范围”

  17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接受“微访谈”时,直言“这个案件是错案”,并指警方此举是为“保护那些代办点市场,是在保护垄断”。他还提出,在火车票实名制后,倒票之说即已不能成立。两夫妻对于车票没有所有权,只是代购、而非倒卖;他们本身也有合法经营的商铺,并办有营业执照,“代购最多是超出经营范围的问题”。而这种代购也不可能严重破坏价格秩序,是便民的合法行为。为此,他还建议,警方应当尽快放人,并呼吁相关律师、法律团体对他们予以法律援助。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迟夙生一直通过微博关注此案进程。在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她言简意赅:“绝对不能抓,根本够不上犯罪”。

  “旧法已不适应实名制现状”

  作为此案观察团的发起人之一,知名刑辩律师周泽称,旧法已不适应火车票实名制的现状。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是1997年发布,而四部委《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则是在2006年出台;而火车票实名制则是2012年才在全国普遍实施。

  法律界人士称,倒卖车票罪属非法经营罪之一种,其前提是必须有受害人或伤害到某种经济秩序。周泽律师说,综合本案情况,小夫妻二人所服务的外来工群体很明显都是支持的,“他们没有成为、也不可能成为受害人。”

  周泽律师说,虽然此案很小,但却关乎公民的经济自由和生存权。观察团的意义就在于,要表明一种声援的立场,通过发表专业的法律意见,这也是“公民表达权的一种体现”。

  [链接]

  火车票实名制后全国首例被控倒卖车票罪案

  被告人无罪释放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曾于2010年代理火车票实名制后全国首例被控倒卖车票罪案,被告人马某最终在广州铁路运输人民法院被判无罪释放。在辩护词中,李修蛟律师提出,双方协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不同于非法加价牟利的行为,而是一种很明确的民事代理行为,因此并无违法之处;而且,实名制下,也是允许代购火车票的,法律也未明确禁止有偿代理。

(责任编辑:荆州火车票网)(来源自:荆州火车票网) 荆州火车站 荆州火车 火车时刻表 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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